财联社1月10日电,财联社记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今日向业内下发了《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各公司要加强趋势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本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以下统称预定利率最高值)。(财联社记者 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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